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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西安光机所工会协会章程,为使有限的协会经费发挥更好的实际效能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以促进工会协会的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会各协会活动经费由所工会统一管理,协会独立使用。 第三条 工会各协会活动经费直接用于协会各项群众文化、健身活动的开展,专款专用,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条 工会各协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量额开支,集中 使用”的原则,把有限的经费集中用于群众文体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 经费来源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 工会各协会活动经费主要由会员缴纳的会费和工 会核拨经费两部分组成。会员会费缴纳的标准由各协会自行确定。工会核拨经费分别按球类、钓鱼协会每人每年 元核拨,棋类与其它协会按每人每年 元核拨。工会核拨经费依据各协会实际缴纳会员会费的人数计算。对核拨后又增加的人员,超过九个月的按全年核拨;超过四个月不满九个月的按全年一半核拨;不足四个月的不予核拨。工会各协会受所工会委托承办的全所大型活动可向所工会申请经费;协会自己举办单项竞赛活动由协会经费承担。 第六条 鼓励各协会从多渠道筹集资金,以弥补协会活动经 费的不足。 第七条 各协会经费使用范围 1、组织开展协会日常活动训练; 2、组织开展协会内部的竞赛; 3、建立和完善协会活动设施; 4、用于协会会员的技能培训; 5、组织参加对外的赛事交流。 第八条 用于组织会员活动的经费不得低于总经费的75%。
第三章 经费审批
第九条 工会各协会经费的使用,由各协会会长审批,报所工会审核,财务处(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条 工会各协会经费使用范围内的日常活动经费由协会会长审批,经费使用范围外的经费由所工会负责人审批。 第十一条 工会各协会经费的报销,每两个月(逢双月)报销一次。 第十一条 工会各协会应在每年12月向所工会报告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没有用于开展协会活动或没有按本办法规定使用经费的协会,所工会将在下年度的预算中减拨该协会的活动经费。各协会每年须向协会会员报告协会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各协会报销的经费单据应符合财务报销规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由所工会负责。
200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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