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各单位: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和院庆六十周年,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新文化建设,满足职工和群众对科技歌曲的需求,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根据院工会和院文联《关于开展征集科技歌曲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所职工中开展征集科技歌曲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征集活动为载体,以推动科技歌曲创作为重点,以繁荣文艺、丰富职工和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力争通过征集活动,推出一批贴近科技实际、贴近科技生活、贴近群众;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职工和群众喜爱的优秀科技歌曲,向国庆和院庆60周年献礼。 二、 应征对象: 凡我所职工、研究生和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应征。 三、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赞颂党的科技方针和科技兴国的发展战略,反映新中国和我院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及我院知识创新10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几代科学院人献身科技、奋力攀登和努力建设改革创新和谐奋进的中国科学院的豪情壮志及高尚的精神风貌。 2、作品题材要紧扣科技,主题鲜明;体裁不限,形式、风格多样;歌词形象、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即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3、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4、个人报送应征稿件数量不限。 四、报送方式及要求: 应征作品统一报送所工会。报送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职务(职称)、电话、邮编、地址。歌曲要求以CD录音光盘形式报送,歌谱(简谱)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 对不能独立完成的作品,欢迎大家创作歌词、由所工会组织人员谱曲,集体创作,共同完成。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五、奖励 本次征集的作品,均由所工会报送科学院参加征集评选;无论是否获奖,所里都将给予一定奖励,并以适当方式宣传推广。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应征作品必须在2009年7月15日前报送到所工会。
二OO九年五月五 |